各位老師:
按照全國評比達标表彰工作協調小組文件批複精神及《内蒙古自治區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選和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有關規定,内蒙古自治區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選委員會決定于2016年開展内蒙古自治區第五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選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自治區黨委九屆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十四次全委會議精神,以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黨在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關于進一步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精神以及黨的群團工作會議精神,嚴格執行全國評比達标表彰工作協調小組批複函中的具體要求(國評組函〔2015〕37号),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注重獎勵原創性、開拓性的基礎性學科成果,注重獎勵為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科研成果,通過評選全景展示我區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取得的成效,激勵和引導廣大社會科學工作者獻身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事業,促進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推動自治區哲學社會科學工作不斷向前發展。
二、評獎時限、範圍、獎項
自治區第五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政府獎評選和獎勵的時限、範圍為:
2012
年1月1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間我區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公開出版和發表(公開播發)的專著、譯著、編著、古籍整理、地方志、工具書、音像制品、科普讀物、論文等社會科學成果;與外地作者合著的成果,必須是内蒙古自治區的作者擔任第一主編或第一作者;産生明顯經濟或社會效應的調研報告、咨詢報告、論證報告等本屆自治區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政府獎設一、二、三等獎。
三、申報時間
2016
年4月12日
起至
5
月
11
日
止。
四、申報程序及要求
(一)申報自治區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的個人或集體,需認真準備相關材料,不符合下列要求的申報材料不予受理。
1.按要求填寫評選辦公室統一制定的《申報及評審表》(紙質、一式兩份、單獨裝訂)、《成果彙總表》(電子版,獲獎證書個人信息以此為準),填寫前請認真閱讀《申報及評審表》第二頁“填表須知”及《成果彙總表》左下方“填表說明”;
2.申報成果中著作類原件兩份,論文類、調研報告類原件各一份,論文類成果需在期刊目錄中醒目标示出論文所在的位置;
3.調研、咨詢、論證報告成果被采用的相關佐證材料原件一份,無法提供原件的,必須提供由采用單位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4.論文類、調研報告類、相關佐證材料複印件各兩份,其中論文複印件需包含封面、版權頁、目錄及成果;
5.複印件用A4紙複印,統一左側裝訂成冊,一式兩份,複印件材料較多的,需加做雲紋紙封面及目錄;
6.外文類成果需附全文翻譯,A4紙打印,一式兩份,與其它複印件材料統一裝訂成冊。
(二)違反下列規定的,評選辦公室将直接取消申報人所有成果的申報資格。
1.申報人以第一作者的身份隻能申報一項成果(含系列成果),其他有關聯的成果可作為佐證材料(佐證材料不受時間範圍限制);
2.成果不得向多個初評單位同時申報;
3.自治區級單位的申報人不得通過各盟市社科聯及盟市級社科類社團申報。
評獎工作結束後,獲獎成果所有申報材料(包括成果原件)不再退還本人;未獲獎成果的申報材料請申報人于
2017
年
3
月
1
日
至
4
月
30
日
之間到社科聯評選辦公室領取,逾期未取走的材料将統一處理。
五、初評程序及要求
(一)請各位老師在
2016
年
5
月
9
日前
将申報成果報送學院5樓機房。
(二)學校按申報成果的70%的比例評選出複評入圍成果。
(三)涉及評獎的《辦法》、《辦法細則》及相關表格請登錄内蒙古社會科學網右下角資料下載處(www.nmgskl.com)查詢和下載。
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萬強
2016年4月12日